回首頁常春藤家族網站網友信箱



回首頁 K-bar複習王 關懷考生區 遊憩區 心情告白區 題庫DIY 談天說地 課業討論 加入會員

K-bar複習王

考前重點複習及重點試題。

關懷考生區

告訴你在考前心理要如何去調適。

心情告白區

寫下你最真實的感動和網友們分享。

遊戲區

新增出氣娃娃,讓自己發洩一下吧。


高中及高職多元入學方案

壹、依據
高級中學法第三條及職業學校法第四條。
貳、目標
一、紓解國民中學學生升學壓力,多元評量學生學習成就,使學生適性發展,以培養五育並重之國民。
二、重視學生之學習歷程,顧及學生之性向及興趣,以激勵學生之向學動機。
三、輔導高中及高職(以下簡稱高中職)辦理入學招生,提供學生多元入學途徑,以建立符合學校及學生需要之入學制度。
四、鼓勵高中職發展學校特色,以引導國民中學畢業生就近升學。
五、結合社區資源及特色,以發展學生及家長社區意識。
參、配合措施
一、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
(一)建立高中職教育發展目標。 (二)規劃高中職社區化中程計畫。 (三)建立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指標。 (四)修訂高中、高職學生成績考查辦法。 (五)訂定高中職多元入學方案相關法令。 (六)宣導高中職多元入學方案。 (七)進行多元入學制度改革策略專案研究。 (八)成立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專責單位。 (九)輔導各地區推動高中職多元入學方案。 (十)蒐集並評估高中職多元入學方案之實施成效。 (十一)其他相關事項。
二、各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
(一)推動高中職社區化中程計畫。 (二)輔導所屬高中職發展學校特色。 (三)成立高中職多元入學推動小組或相關委員會。 (四)督導各招生區成立招生委員會辦理招生業務。 (五)調整高中職學生適當比例,並逐年增加高中學生數。 (六)輔導所屬高中職加強辦理多元入學方案。 (七)辦理各項多元入學方案說明會,並加強與轄區內各級各類學校溝通。 (八)督導國民中學以生活教育、全人教育及繼續學習能力之培養為教學重點。 (九)其他相關事項。
肆、招生方式:
各高中職以甄選入學、申請入學或登記分發入學方式辦理招生。各校除辦理登記分發入學外,應依學校特色辦理甄選入學及申請入學或擇一辦理。 五專辦理登記分發入學得準用本方案。
各招生管道辦理方式如下:
一、甄選入學:
(一)甄選區域
1.甄選入學之區域,以全國分為十七個招生區為原則。 2.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得依實際需要調整招生區之範圍或數量,並提前公布。
(二)實施範圍
1.音樂、美術、舞蹈、戲劇、體育特殊才能班、各單類科高中及高職海事、水產、護理、藝術、農業類科等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設立之班、科、校 ,得跨區聯合辦理招生,學生應就單一學校或跨區聯合甄選委員會擇一報名。
2.依一般智能及學術性向所設之數理、語文資優班,招生區內各校得聯合辦理甄選。但學生限向國中三年級學籍所在地之單一學校或聯合甄選委員會報名。
(三)實施對象
1.國民中學應屆畢業生取得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分數者。 2.非應屆國民中學畢業生及同等學力取得當年度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分數者。 3.符合「資賦優異學生降低入學年齡縮短修業年限及升學辦法」之規定,取得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分數之國民中學學生。
(四)組織分工
1.各區公立高中職為辦理聯合甄選招生事宜,應成立聯合甄選委員會。 2.各校應成立招生委員會,辦理招生規劃等事宜,並將招生名額、甄選條件等報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後,載明於招生簡章中,並提早上網公告。
(五)實施方式
1.以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分數為甄選依據,不採計在校學科成績。 2.各校應配合招生之科、班性質參採學生在校藝能表現、綜合表現或特殊事蹟等。 3.各校應視實際需要就實驗、口試、小論文、實作、表演或術科等項選擇辦理,但不得加考任何學科紙筆測驗。 4.國民中學學生依聯合甄選委員會或各校所定條件,向所就讀國民中學提出申請,由國民中學彙整後辦理報名。
(六)實施時間
1.每年第一次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成績公布後。 2.放榜時間應於每年第二次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報名前。
二、申請入學
(一)申請區域
1.申請入學之區域,以全國分為十七個招生區為原則。 2.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得依實際需要調整招生區之範圍或數量,並提前公布。
(二)實施範圍
1.各校得依規定向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申請辦理。 2.學生限向國中三年級學籍所在地招生區聯合申請入學委員會提出申請,其申請方式如下: (1)分別向一所高中或一所高職提出。 (2)同時向一所高中及一所高職提出。
(三)實施對象
1.國民中學應屆畢業生取得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分數者。 2.非應屆國民中學畢業生及同等學力取得當年度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 分數者。
(四)組織分工
1.各區公立高中職應成立聯合申請入學委員會,辦理各校申請入學招生事宜。 2.各校應成立招生委員會辦理招生規劃等事宜,並將招生名額、申請條件等相關資料,報經聯合申請入學委員會彙整,轉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後, 載明於招生簡章,並提早上網公告。
(五)實施方式
1.國民中學學生依各校所訂條件,自行向欲就讀之學校或聯合申請入學委員會提出申請,各國民中學應提供必要之協助。 2.各校以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分數為申請依據。 3.各校應參採學生之在校成績(限直升入學及自學方案)、特殊才能、優良品德或綜合表現等。 4.各校得考量社區地緣因素,提供若干名額予鄰近國中,其提供名額之原則應報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定。 5.各校採書面審查方式辦理,不得再辦理任何形式之測驗。
(六)實施時間
1.每年第一次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成績公布後。 2.放榜時間應於每年第二次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報名前。
(七)其他事項:
1.參加臺北市辦理之「國民中學學生自願就學輔導方案」之學生,其分發方式 ,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之規定。 2.直升入學以本校學生為原則,但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三、登記分發入學
(一)分發區域
1.登記分發之區域,以全國分為十七個招生區為原則。 2.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得依實際需要調整招生區之範圍或數量,並提前公告。
(二)實施範圍
各區公立高中職應聯合辦理登記分發入學。
(三)實施對象
1.國民中學應屆畢業生取得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分數者。 2.非應屆國民中學畢業生及同等學力取得當年度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 分數者。
(四)組織分工
1.各區公立高中職應成立聯合登記分發入學委員會,辦理各校登記分發入學招生事宜。 2.各區高中職登記分發入學委員會與各區五專登記分發入學委員會應聯合成立統一登記分發中心,統合辦理登記分發事宜。
(五)實施方式
1.以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分數為分發依據,不得加權計分。 2.學生應以當年度一次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分數完整使用,並於登記分發入學報名時選擇一個登記分發區參加分發。 3.各應屆畢業之國民中學學生依登記分發入學招生委員會之規定提出申請,各國民中學應提供必要之協助。
(六)實施時間
1.第二次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結束後。 2.於每年七月辦理為原則。
伍、各公立高中登記分發入學名額,以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定招生名額之百分之七十為原則,但學校同時辦理甄選入學及申請入學者,登記分發入學   之名額以百分之六十為原則。
  各公立高職登記分發入學名額,以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定招生名額之百分之四十為原則。
陸、各地區高中職辦理之甄選入學、申請入學與登記分發入學招生簡章,由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定。
  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於核定簡章前就各校辦理招生事項及報名費詳加審核,並就重要事項報請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協調之。
柒、特殊身分學生之入學方式,依現行各類升學優待辦法辦理。
捌、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由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委託或成立專業測驗機構負責規劃研究,建立題庫並推動施測事宜,並將全國分為十八個試務   區為原則。
  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各試務區承辦學校均不得公布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之分數組距。
玖、各高中職辦理甄選入學、申請入學或登記分發入學得參採國民中學學生在校表現。
  前項參採國民中學學生在校表現之方式、比例及實施時間等,由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另定之。
拾、私立高中職得自行決定採單獨招生方式或參加各招生區聯合辦理之招生入學。採單獨招生方式者,其辦理之基本原則,應依本方案之規定。
拾壹、技(藝)能優良學生甄審保送入學、國中技藝教育班畢業生分發實用技能班、輪調式建教合作班及身心障礙學生等特定招生對象之班別,依其相關之招生辦法   辦理。
資料來源:教育部

 





J-school日本語學園
輕輕鬆鬆學好日語的好網站。
E-school 電子校園
適合各年齡層的終身學習網站。
GEPT全民英檢
快樂學習英文的趣味教學網站。
超級小子
最專業的動態網路幼兒教學網站。
本網頁製作維護 常春藤電訊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Copyright 1999 Ivy Telecommunications Services, Inc. All Rights Reserved.